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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决议是否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时间:2024-12-09   分类:杭州滨江区律师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通过条件的规定是:1、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需要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2、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3、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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